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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含開缺名額)公告

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輔導-聯合安置簡章(含開缺名額)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80896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04145號函辦理修正各類簡章開缺名額限性別之註記。

  修正註記名單如下:

  1.基隆區: 國立基隆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2.新竹區: 國立新竹高中 普通科 限男性

         國立新竹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3.臺南區: 國立臺南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上述修正之學校,開缺名額數皆不變。

二、請參閱以下附件資料:

1. 【聯合安置簡章(含開缺名額)】-(0118修正註記)

2. 【總章】

3.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含開缺名額)】

4.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含開缺名額)】

5. 【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含開缺名額)】-(0118修正註記)

6. 【各類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0118修正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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