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輔導-聯合安置簡章(含開缺名額)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80896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04145號函辦理修正各類簡章開缺名額限性別之註記。
修正註記名單如下:
1.基隆區: 國立基隆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2.新竹區: 國立新竹高中 普通科 限男性
國立新竹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3.臺南區: 國立臺南女中 普通科 限女性
上述修正之學校,開缺名額數皆不變。
二、請參閱以下附件資料:
2. 【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