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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案

公告分類 : B-01 最新消息,04-01 人事室公告
本案函示略以,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3項第2款規定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其申請日數應依不同子女分別計算之。餘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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