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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113學年度個人申請選填志願時程及注意事項

公告分類 : B-01 最新消息,02-01 教務處公告

一、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3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三、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志願」網頁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考生可至本會申請入學網站(https://www.cac.edu.tw/)查看,俾利熟悉登記作業操作流程。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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