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師如欲辦理116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請案,請於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前提供相關文件,俾利人事室辦理送件事宜。
公告分類 :
B-01 最新消息,04-01 人事室公告
詳參附件
1150827國教署函.PDF
1-辦理教職員退休案件應行注意事項.pdf
2-教育人員退休案報送檢核表.pdf
3-退休事實表填寫注意事項.pdf
4-教育人員退休案件審查常見錯誤態樣一覽表.pdf
5-未涉案具結書.pdf
教育人員辦理退休案應備文件檢核表-115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