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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公告分類 : B-01 最新消息,08-01 實輔處公告

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3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28263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該署113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64家產檢

       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

       等服務。

三、倘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轉介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說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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