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會議第1次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6年2月8日(星期三)中午12:00
地 點:校史室
主 持 人:李重毅校長
紀 錄:林珮君組長 出席人員:簽到表如附件
- 105學年度因頒布105年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並修改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較往年延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俟會議通過本學年度校本規準後,展開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事宜。
- 本校申辦10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共獲補助53,351元。其中包括二個教專社群與輔導委員訪視經費等。
- 本校105學年度辦理二個教專社群,共獲補助39,940元。
-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之成員,應包括校長、承辦主任、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教師或行政代表等。依往例本校教師代表為課程發展委員會教師代表。
案由一:有關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確認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校申辦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時採用參考版(101年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然因105年公布精緻版(105年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附件),且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改版線上辦理教專評鑑,建議採用105年精緻版設定本校校本規準。
- 如採用參考版(101年版)教專校本規準,則無法使用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辦理線上填報,所有教師皆須以紙本遞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資料。
決 議: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通過採用精緻版(105年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為本校校本規準,共6票贊成,0票反對。
案由二:有關本校105學年度教專社群執行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校申辦2個教專社群,社群A獲補助20,627元,社群B獲補助19,673元。
- 本校社群B已於105學年度上學期開始活動,社群A因教師流動等因素,暫無社群運作。
決 議:
- 邀請校內有意願教師加入教專社群。
- 提醒校內教師充實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個人資訊,註明任教學科。
- 社群A維持正常運作,社群B改由實研林珮君組長加入並擔任主持工作,排定社群B教師專業成長活動。共6票贊成,0票反對。
-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教務蔡秀娥主任為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夥伴。本學年依規定須於106年5月12日(五)前辦理輔導夥伴訪視交流活動。本次輔導夥伴訪視期朝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操作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社群運作研習方向辦理。
決 議:製作問卷,詢問本校教師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關需求,與溪湖高中蔡主任討論後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夥伴訪視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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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會議第2次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6年6月7日(星期三)中午12:00
地 點:校史室
主 持 人:李重毅校長
紀 錄:林珮君組長 出席人員:簽到表如附件
一、經106年1月8日(三)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會議決議,本校採用「105年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
二、本校於106年4月6日(四)辦理本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諮詢輔導,邀請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蔡秀娥主任擔任諮詢輔導委員,已順利辦理完畢。
案由一:本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評鑑人員認證申請確認」案,提請討論。
說 明:本學年參與初階評鑑人員認證教師,共有尤文喬老師、林珮君組長等2人,相關資料如附件一。
決 議:確認本學年初階評鑑人員認證申請。
案由二:本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進階評鑑人員認證申請確認」案,提請討論。
說 明:本學年參與進階評鑑人員認證教師,共有石玉資老師、沈貞誼老師、張芳滋老師、黃沛穗老師等4人,相關資料如附件二。
決 議:確認本學年進階評鑑人員認證申請。
案由三:針對申請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提請討論。
說 明:根據106年5月4日(四)中區教專第三次分區聯合輔導,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尚未開放申請,目前規劃以「教師專業成長實踐方案」辦理。
決 議:
一、106學年度配合政策,鼓勵教師參與教師專業成長實踐方案。
二、於校務會議向教師宣導說明教師專業成長實踐方案。
案由四:針對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資料,提請討論。
說 明: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資料如附件三。
決 議:
一、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修改教師專業能力成效主題、行政執行困難等層面。
二、如各委員會後仍須修改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請於106年6月9日(五)前向研發處實研組提出。
- 臨時動議:有關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進階評鑑人員申請: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現採精緻網線上作業,俟資料繳交確認後,無法額外補件。
- 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進階評鑑人員申請,分階段審議,靜待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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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會議第1次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10
地 點:校史室
主 持 人:李重毅校長
紀 錄:吳峰逸組長 出席人員:簽到表如附件
-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各校校本規準須於學期初召開教專推動工作小組會議確認,以利校內教師使用,針對規準之詳細說明與委員意見交換,業安排於本會議提案討論。
- 依據103年修正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下簡稱教專)推動小組委員包含校長、家長會長、教師會長、研發處主任及各部別代表共9人。
- 本學年度為教專多年期第三年,正式評鑑為教學觀察,預計於下學期統一辦理,非正式評鑑輔以檔案評量;本業務單位將鼓勵教師參加非正式評量,為105學年度正式評鑑預作準備。
- 有關進階研習、教學輔導教師研習等,本年度皆辦理完畢,初階研習其他地區尚有場次,鼓勵教師們可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參考公告資訊,並依實體研習辦法辦理後續認證。
- 有關本校兩組學習社群(人文精進課程、環境探究課程)計畫業核定,將請社群召集人辦理相關研習及活動。
- 為使本校教專推動順利,本處室將持續宣導說明本校教專計畫並推廣教師參加教專認證。
決 定:
案 由:有關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確認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規準係參考教育部101年公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修訂。
- 本校教師參加正式評鑑及各類教專認證,皆須使用校本規準,全校教師皆一致。
- 本校規準如附件,請與會委員協助提供意見。
決 議:維持A、B層面規準,不增加C層面。
- 由於經費短缺及評分標準不一,不僅不利教專推行,更影響教師參加意願。
- 校長無課務,難以使用A、B層面的規準進行評鑑,對校長通過評鑑不利。建議教專承辦單位將行政評鑑與教專評鑑結合,以利校長通過評鑑。
- 未來規準討論會議建議邀請未通過初階教專評鑑教師及參與當年度教專的教師列席,以便蒐集多方意見,讓校本規準更貼合實際教育現場。
敬陳
職
主 任 校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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